2019年4月16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在职业院校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1”代表学历证书,“X”代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获取各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根据教职所〔2019〕257 号文件公布的 1+X 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名单,我院成功申报了“网店运营推广”与“电子商务数据分析”的第二批1+X 证书制度试点单位,面向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电子商务技术与国际商务四个专业的学生。
我院积极与证书承办企业沟通,积极申报考核站点,协调考核平台,拟与证书考核机构试点第一批考核,拟在18级电子商务专业与19级国际商务专业7个班共计300学生中,开展“网店运营推广”课证融通试点工作。同时同步集中优势师资力量,全面参与师资培训。
2019年下半年,电子商务学院在曾鸣院长的带领下,教学副院长袁鑫、电子商务专业教研室主任章明、移动商务专业教研室主任刘明浩、骨干教师王煦惠、李喜等 6 人次,分四批在长沙、南昌、无锡、郑州等地参加了网店运营推广与电子商务数据分析技能等级证书两个证书的考核和教学组织等培训。
2020年2月21-27日,袁鑫、谢丽云、王煦惠、杨蓉、方舟、陈天宇、吴家倩、李文娟、曾玲、董慧敏等10位老师参加了博导前程公司组织的“1+X电商数据分析线上师资培训班”,累计完成了40个课时的电子商务数据分析初、中级师资培训工作。
2020年2月24日-28日,章明与李喜两位老师参加了北京鸿科经纬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1+X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线上师资培训班”,累计完成了40个课时的网店运营推广中级师资培训工作。
“1+X”证书制度是国家职教20条的一项重要举措,我院将以试点为契机,将“网店运营推广”与“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统筹教学组织与实施,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改善实训软硬件条件,完善教学资源,推进“1”和“X”的有机衔接和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