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合作交流处
来源:未知 时间:2023-02-20
发展规划与合作交流处部门简介:
发展规划与合作交流处成立于2020年6月,由原发展规划处与对外合作交流处合并组成,工作范围主要涉及四个方面:1.发展规划工作;2.校企合作工作;3.外事工作;4.湖南现代商务职教集团工作。
部门工作职责:
1.牵头开展学校改革与发展总体方案设计,负责职业教育政策研究以及同类院校发展及校本战略的跟踪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
2.围绕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重大资源配置等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并提出建议方案。
3.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发展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牵头组织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专业群建设规划、人才队伍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各教学院(部)制定本部门发展规划,负责教学院(部)发展规划的审核和备案。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并考核各类规划的落实。
4.负责学校章程的制定、修订、实施、督导的组织落实工作。
5.负责组织全校性重点项目的申报、建设与管理。
6.组织学校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编撰与发布。
7.负责组织学校“双高”项目申报、建设、验收工作,承担“双高”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8.负责组织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等全校性评估工作。
9.负责传达、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对外合作交流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制订(修订)并执行学校有关对外合作交流的管理制度。
10.牵头组织重大校企合作项目合作企业实地调研考察以及评估考察报告的撰写,负责重大校企合作合同、协议的起草以及重大校企合作项目自评、中期评估、终期验收报告的撰写等工作。
11.负责对各教学(部)承办的一般校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自评、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工作。
12.负责学校与国(境)内、外进行联合培养、合作办学、学术交流等的组织、洽谈、初审等工作。
13.负责学校外籍教师各项手续的办理、教学监督与反馈、日常生活服务管理等工作。
14.负责湖南现代商务职教集团的运营与管理工作。
15.负责本部门人员、档案、资产的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参与涉及本部门的各类工程项目与设备采购的过程管理与验收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全校性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工作以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处长办公室:0731-88137531
部门办公室:0731-85783608
发展规划与合作交流处成立于2020年6月,由原发展规划处与对外合作交流处合并组成,工作范围主要涉及四个方面:1.发展规划工作;2.校企合作工作;3.外事工作;4.湖南现代商务职教集团工作。
部门工作职责:
1.牵头开展学校改革与发展总体方案设计,负责职业教育政策研究以及同类院校发展及校本战略的跟踪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
2.围绕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重大资源配置等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并提出建议方案。
3.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发展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牵头组织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专业群建设规划、人才队伍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各教学院(部)制定本部门发展规划,负责教学院(部)发展规划的审核和备案。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并考核各类规划的落实。
4.负责学校章程的制定、修订、实施、督导的组织落实工作。
5.负责组织全校性重点项目的申报、建设与管理。
6.组织学校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编撰与发布。
7.负责组织学校“双高”项目申报、建设、验收工作,承担“双高”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8.负责组织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等全校性评估工作。
9.负责传达、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对外合作交流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制订(修订)并执行学校有关对外合作交流的管理制度。
10.牵头组织重大校企合作项目合作企业实地调研考察以及评估考察报告的撰写,负责重大校企合作合同、协议的起草以及重大校企合作项目自评、中期评估、终期验收报告的撰写等工作。
11.负责对各教学(部)承办的一般校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自评、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工作。
12.负责学校与国(境)内、外进行联合培养、合作办学、学术交流等的组织、洽谈、初审等工作。
13.负责学校外籍教师各项手续的办理、教学监督与反馈、日常生活服务管理等工作。
14.负责湖南现代商务职教集团的运营与管理工作。
15.负责本部门人员、档案、资产的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参与涉及本部门的各类工程项目与设备采购的过程管理与验收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全校性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工作以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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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办公室:0731-8813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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