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部门工作职责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23-05-30
  部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科研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学校科研工作发展规划及科研工作相关的
规章制度。
2.负责各级各类学术论文的征文和评奖、科研成果评奖的组织和管理。
3.负责教育部科技、社科成果统计系统的科研成果统计与上报。
4.负责组织学校教职工科研成果的收集、审核、认定、奖励和成果整理等工作。
5.负责教学院部及教职工年度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和考核工作。
6.负责学院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验收和结题。
7.负责德育、思政、统战课题的组织与申报。
8.负责专利申报和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科研诚信体系构建。
10.负责学校学术活动、学术科研机构、研究基地、学术团体以及学校参与的省级以上学(协)会的管理。
11.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12.负责全国职业院校乡村振兴协作联盟相关工作。
13.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安全、保密等工作,以及人员、档案、资产的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参与涉及本部门的各类工程项目与设备采购的过程管理与验收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全校性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工作以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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