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22-12-15
各部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认真学习,按要求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A4纸双面打印)、申报成果(著作、咨询服务报告类一式3份,论文类一式8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科研处409室,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认真学习,按要求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A4纸双面打印)、申报成果(著作、咨询服务报告类一式3份,论文类一式8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科研处409室,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 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
附件2: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
科研处
2022-12-15
202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