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23-08-14
各院、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指标
2023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我院可申报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1.优秀青年项目(2项):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预期研究成果至少有一篇以主持人为第一作者的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
2.一般项目(6项):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经费保障
项目经费从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中予以分配(立项为优秀青年项目的按省级财政资金1:1配套,立项为一般项目的按省级自筹课题给予配套)。
三、申报条件
1.结合自身办学优势和办学定位,紧紧围绕服务“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高校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
3.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岗人员,有附属医院的高校只限直属型附属医院在岗人员申报,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4.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5.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6.凡申报项目超出指标数的,学院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呈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择优立项”。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2023年9月7日17:00前,项目申报人将《申请书》、《活页》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95491218@qq.com,逾期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按邮件发送时间计算)。
2.按照公开、公平、择优、适当倾斜“楚怡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原则,经个人申报、专家分类评审、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拟推荐项目名单,并予以校内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员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 rms.xuefeng.space),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9月15日-9月27日。
4.申报人应认真填写有关材料,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有合作单位的,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指标
2023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我院可申报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1.优秀青年项目(2项):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预期研究成果至少有一篇以主持人为第一作者的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
2.一般项目(6项):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经费保障
项目经费从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中予以分配(立项为优秀青年项目的按省级财政资金1:1配套,立项为一般项目的按省级自筹课题给予配套)。
三、申报条件
1.结合自身办学优势和办学定位,紧紧围绕服务“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高校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
3.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岗人员,有附属医院的高校只限直属型附属医院在岗人员申报,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4.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5.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6.凡申报项目超出指标数的,学院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呈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择优立项”。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2023年9月7日17:00前,项目申报人将《申请书》、《活页》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95491218@qq.com,逾期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按邮件发送时间计算)。
2.按照公开、公平、择优、适当倾斜“楚怡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原则,经个人申报、专家分类评审、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拟推荐项目名单,并予以校内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员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 rms.xuefeng.space),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9月15日-9月27日。
4.申报人应认真填写有关材料,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有合作单位的,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
附件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
附件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
科研处
2023年8月14日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