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第五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会计学院 时间:2022-08-10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按要求申报。
一、评奖范围
1.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在湘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成果,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2.凡未在全国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但在促进教育理论发展、推动教育改革实践方面成绩显著且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并产生良好区域影响的教育科研成果,经各市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校、各直属单位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育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科技进步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奖。
4.参评成果主要包括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著作、论文以及未公开出版和发表的咨询报告。翻译、编译、编著、工具书暂不列入本次评奖。课题结题报告、教材、教参、教辅、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可作为成果佐证材料。
5.参评成果限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1)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2)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3)咨询报告类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或领导批示等时间为准。
二、参评成果与作者认定
1.申报成果名称原则上与参评专著、论文或咨询报告的名称一致。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4.系列论文,以论文代表作参评。
5.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进行申报。
6.成果申报人在成果评选结果公布前在湖南工作。
7.成果申报人只限申报一项,且不得再作为其他成果的参研者;作为成果参研者,不得超过2项。
参评成果与作者不符合以上认定条件的,取消参评格。
三、参评成果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稿:包含《评审书》(见通知附件)、主件材料、附件材料三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湖南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主件材料为参评成果原件一式2份(期刊论文可只提交1份)。
3.附件材料为参评成果相关重要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各一式2份。具体包括:
①著作的书评,或者论文的转载,或者咨询报告的采用和批示;
②成果所属课题情况;
③成果获奖情况;
④成果影响或社会效益;
⑤成果其他情况。
电子稿:提交与纸质稿内容完全一致的《评审书》、主件材料、附件材料以及申报汇总表(见通知附件),并以“第五届科研成果奖申报-成果类型-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如:第五届科研成果奖申报-著作类-张三)整理成打包文件。
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9月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409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届优秀成果评选奖励设立申报指标,我校申报指标数为2项。凡申报项目超出指标数的,学院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
一、评奖范围
1.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在湘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成果,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2.凡未在全国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但在促进教育理论发展、推动教育改革实践方面成绩显著且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并产生良好区域影响的教育科研成果,经各市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校、各直属单位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育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科技进步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奖。
4.参评成果主要包括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著作、论文以及未公开出版和发表的咨询报告。翻译、编译、编著、工具书暂不列入本次评奖。课题结题报告、教材、教参、教辅、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可作为成果佐证材料。
5.参评成果限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1)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2)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3)咨询报告类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或领导批示等时间为准。
二、参评成果与作者认定
1.申报成果名称原则上与参评专著、论文或咨询报告的名称一致。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4.系列论文,以论文代表作参评。
5.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进行申报。
6.成果申报人在成果评选结果公布前在湖南工作。
7.成果申报人只限申报一项,且不得再作为其他成果的参研者;作为成果参研者,不得超过2项。
参评成果与作者不符合以上认定条件的,取消参评格。
三、参评成果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稿:包含《评审书》(见通知附件)、主件材料、附件材料三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湖南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主件材料为参评成果原件一式2份(期刊论文可只提交1份)。
3.附件材料为参评成果相关重要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各一式2份。具体包括:
①著作的书评,或者论文的转载,或者咨询报告的采用和批示;
②成果所属课题情况;
③成果获奖情况;
④成果影响或社会效益;
⑤成果其他情况。
电子稿:提交与纸质稿内容完全一致的《评审书》、主件材料、附件材料以及申报汇总表(见通知附件),并以“第五届科研成果奖申报-成果类型-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如:第五届科研成果奖申报-著作类-张三)整理成打包文件。
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9月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409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届优秀成果评选奖励设立申报指标,我校申报指标数为2项。凡申报项目超出指标数的,学院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