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5-04-07
湘教办通[2014]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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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
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并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工作制度。各地各校要建立和完善以学生体质健康为重要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上报及成绩公告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全面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作的推动和督促,逐级、逐校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数据上报的数量和质量。
三、建立健全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价体系。从2014年起,在全省中小学全面实施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各地各校要认真自评、逐级上报,并公布复核结果。各市州教育局于每年12月15前完成对县市区报送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形成市级评估报告和报表并报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四、认真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教育部《学校体育工作报告办法》,组织编制年度报告,逐级上报并向社会公开。各市州教育局于每年1月10前,将上年度本地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和报表报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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