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 2016 年度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我院被认定为2016年度“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全省共有13所高校获此殊荣。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文明高校”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关于创建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双一流”建设大局,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贯彻“强商惠农、强能泽生、强文润校”办学理念,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固化创建成果,使师生精神面貌和校园环境发生很大变化,为学院各项事业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2016年12月中旬,湖南省委教育工委评估专家组前往我校进行实地考核,从党委对创建文明高校的领导、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与环境建设、教学与科研水平五大项对我院文明高校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对我院文明高校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
学院是继2010年获得“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后,再次荣获这一殊荣,既是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对学院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也是全院上下团结一致、共同努力的结果。学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巩固和扩大创建工作成绩,努力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校报记者 朱可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