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新媒体管理办法
来源:宣传统战部 时间:2024-11-07
为加强校园网络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官方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APP等)的运营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校园各新媒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相关规章制度,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审批和年度登记审查制度。宣传统战部负责统筹协调全院新媒体信息服务管理工作,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与指导。
第二条 各部门的新媒体平台正式创建前,须填写《校园新媒体备案审批表》,并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宣传统战部备案。若各新媒体平台账号名、后台管理人员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在7日内重新提交《校园新媒体备案审批表》报宣传统战部备案。每年年底,各部门填写《校园新媒体年审表》,宣传统战部牵头组织年审,对审查不合格的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办。
第三条 各部门开通的新媒体平台涉及校内数据服务的,服务器必须设置在校内,并按学校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定报信息中心审批。
第四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学院以及各类校内组织名义开办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含“澳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湖南商务职院”以及“Hun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Commerce”和“HVCC”名称或使用学校标志标识的媒体,在新媒体封面或显著位置也不得出现学校LOGO或学校标志性建筑,不得以学校名义在新媒体平台上发布信息。
第五条 校园新媒体平台实行分级管理。学校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APP等新媒体为一级平台,由宣传统战部统筹管理,党委委员、宣统部部长为第一责任人,相关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官方微博、微信、APP和具有工作性质的新媒体为二级平台,由各部门负责建设及运行管理,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和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教师与学生团体新媒体,其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团体的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 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查机制。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禁发布不实、虚假和错误信息。严禁用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个人言论。
第七条 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实现信息共享、动态交流、联动反应、舆情处置的网络工作机制,为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在学校重要活动期间,各新媒体平台须紧密配合宣传统战部,同时发挥本平台特点,形成良好的宣传矩阵效应。涉及学院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相关信息由党政办公室与宣传统战部发布,其他新媒体可原文转载。
第八条 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规发布、传播信息,否则将严肃查处。禁止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发布或传播以下内容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主权的,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名族仇恨、名族歧视,破坏名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破坏社会秩序,扰乱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9.涉及商业、学术或其它不宜公开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建立不良信息处置机制。各新媒体平台对已发布的不当信息要及时处理。如平台出现损害国家、社会、学院声誉等不良信息,须第一时间处置,并及时向宣传统战部报告。
第十条 各部门要加大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力度,力求打造品牌;各新媒体平台应有明确的定位和服务对象,与本部门工作相结合,注重个性发展,提升文化内涵,服务师生员工,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一条 校园各级官方新媒体在管理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所发布内容实行24小时舆情监控。发生舆情危机时,应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于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新媒体各平台责任部门须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提升管理人员的政治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定期对平台账号和密码进行修改,以免账号密码外泄。
第十三条 学校师生个人新媒体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创建者对所发信息负全部法律责任。学校鼓励广大师生通过个人新媒体宣传学校发展新动态、新成果,传递正能量。
第十四条 在本办法实施以前已经开通相关新媒体的部门,应在本办法发文之后10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宣传统战部与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澳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新媒体备案审批表
附件2:澳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新媒体年审表
第一条 校园各新媒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相关规章制度,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审批和年度登记审查制度。宣传统战部负责统筹协调全院新媒体信息服务管理工作,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与指导。
第二条 各部门的新媒体平台正式创建前,须填写《校园新媒体备案审批表》,并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宣传统战部备案。若各新媒体平台账号名、后台管理人员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在7日内重新提交《校园新媒体备案审批表》报宣传统战部备案。每年年底,各部门填写《校园新媒体年审表》,宣传统战部牵头组织年审,对审查不合格的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办。
第三条 各部门开通的新媒体平台涉及校内数据服务的,服务器必须设置在校内,并按学校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定报信息中心审批。
第四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学院以及各类校内组织名义开办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含“澳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湖南商务职院”以及“Hun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Commerce”和“HVCC”名称或使用学校标志标识的媒体,在新媒体封面或显著位置也不得出现学校LOGO或学校标志性建筑,不得以学校名义在新媒体平台上发布信息。
第五条 校园新媒体平台实行分级管理。学校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APP等新媒体为一级平台,由宣传统战部统筹管理,党委委员、宣统部部长为第一责任人,相关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官方微博、微信、APP和具有工作性质的新媒体为二级平台,由各部门负责建设及运行管理,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和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教师与学生团体新媒体,其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团体的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 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查机制。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禁发布不实、虚假和错误信息。严禁用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个人言论。
第七条 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实现信息共享、动态交流、联动反应、舆情处置的网络工作机制,为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在学校重要活动期间,各新媒体平台须紧密配合宣传统战部,同时发挥本平台特点,形成良好的宣传矩阵效应。涉及学院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相关信息由党政办公室与宣传统战部发布,其他新媒体可原文转载。
第八条 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规发布、传播信息,否则将严肃查处。禁止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发布或传播以下内容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主权的,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名族仇恨、名族歧视,破坏名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破坏社会秩序,扰乱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9.涉及商业、学术或其它不宜公开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建立不良信息处置机制。各新媒体平台对已发布的不当信息要及时处理。如平台出现损害国家、社会、学院声誉等不良信息,须第一时间处置,并及时向宣传统战部报告。
第十条 各部门要加大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力度,力求打造品牌;各新媒体平台应有明确的定位和服务对象,与本部门工作相结合,注重个性发展,提升文化内涵,服务师生员工,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一条 校园各级官方新媒体在管理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所发布内容实行24小时舆情监控。发生舆情危机时,应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于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新媒体各平台责任部门须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提升管理人员的政治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定期对平台账号和密码进行修改,以免账号密码外泄。
第十三条 学校师生个人新媒体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创建者对所发信息负全部法律责任。学校鼓励广大师生通过个人新媒体宣传学校发展新动态、新成果,传递正能量。
第十四条 在本办法实施以前已经开通相关新媒体的部门,应在本办法发文之后10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宣传统战部与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澳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新媒体备案审批表
附件2:澳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新媒体年审表
中共澳港六宝典资料大全委员会
2019年1月15日
附件2:
2019年1月15日
附件1:
澳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新媒体备案审批表
备案编号: —
备案编号: —
媒体平台 | □微博 □微信公众号 □移动客户端(APP) □其他 | |||||||
媒体全称 | ||||||||
主办单位 | 开办时间 | 20 年 月 日 | ||||||
媒体用途/ 运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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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管理 人员 |
姓名 | 职务 | 单位(班级)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主管领导 | ||||||||
指导老师 | ||||||||
直接管理员 | ||||||||
运营人员 | ||||||||
运营人员 | ||||||||
备案 情况 说明 |
£ 开通运营 | £ 年审 | £ 信息变更 | £ 停办 | £ 其他 |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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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部门 意见 |
我部门已知晓国家互联网有关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承诺加强管理,切实保障该媒体的网络信息安全,同意其 □开通运营/□信息变更/□停办 。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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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部 意见 |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澳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新媒体年审表
( )年度
( )年度
新媒体名称 | 所属部门 | ||
账号类别 |
□微博 □微信 □QQ □其他( ) |
是否认证 | |
负责人 | 手机 | ||
自查情况 (运营概况、管理模式、特色活动、有无违规发布等,要求内容真实,可加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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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意见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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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统战部意见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