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四次学习活动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集体学习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24-04-18
院领导,各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主题,组织召开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四次学习活动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集体学习。
一、学习主题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二、学习时间
4月18日(星期四)全天自学,4月19日(星期五)集中学习。
三、集中学习地点
崇德楼523会议室
四、参加学习对象
全体院领导,各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
五、学习安排
六、相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按照学习安排开展自学,并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好学习笔记,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2.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的同志请提前1天向学院党委书记请假,并报备宣传统战部,联系人:欧阳晓婷,电话:0731-88116468/15274818998(短码:6665)。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主题,组织召开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四次学习活动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集体学习。
一、学习主题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二、学习时间
4月18日(星期四)全天自学,4月19日(星期五)集中学习。
三、集中学习地点
崇德楼523会议室
四、参加学习对象
全体院领导,各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
五、学习安排
学习 时间 |
学习方式 |
具体 安排 |
学习活动内容 | 主持人 |
---|---|---|---|---|
4月18日 | 自学 | 全天 |
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 |
|
4月19日 | 集中学习 | 领学 |
3.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栋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 |
周忠新 |
集体研讨 |
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 (易兰华、聂振华、石辉金、李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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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发言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栋作重点发言 | |||
总结发言 | 党委书记周忠新作总结发言 |
1.请参会人员按照学习安排开展自学,并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好学习笔记,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2.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的同志请提前1天向学院党委书记请假,并报备宣传统战部,联系人:欧阳晓婷,电话:0731-88116468/15274818998(短码: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