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修订)
来源:宣传统战部 时间:2024-11-0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委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确保学院宣传思想工作担当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充分调动学院各内设部门新闻宣传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营造学院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依据《湖南省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评细则》(湘教发〔2016〕6号)和《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细则》(湘教通〔2016〕517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考核工作注重新闻稿件数量、质量和报送时效,注重反映工作亮点和成效,激励各内设部门参与大宣传工作,提高学院宣传工作水平和成效。
     第二条 考核工作本着坚持标准、突出质量、加强指导的原则,对各内设部门新闻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宣传载体(官方网站、微信等)建设、新闻宣传稿件报送与采纳情况、舆情应对情况等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院各内设部门(以下简称部门)。
     第四条 本细则采取学期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新闻宣传工作考核主要包括组织保障及日常管理、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建设、新闻宣传报道、舆情应对处置等四个方面(附件1)。
     第六条 组织保障及日常管理
     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明确主管领导为新闻宣传负责人(附件2),明确有一定文字功底的教职工为通讯员(附件3);积极落实学院交办的新闻宣传工作任务,及时按要求报送新闻宣传稿件,提供新闻线索;重视对通讯员的培养和激励。
     第七条 部门网站(含新媒体平台)建设
     重视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的建设、维护与管理,明确专人负责。
     重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和传达。在学院官网、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开设“学习”专栏,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活动等,严密防范网络意识形态渗透,及时化解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重视信息安全,所有上传的文字、视频等信息,均经部门领导严格审核;部门网站及新媒体宣传平台所使用的部门名称、学院图标(LOGO)、院名题字等其他标志性文字或图片必须符合学院规定;部门网站及新媒体宣传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内容要真实、准确、健康、无科学性错误,涉及数据要与学院保持一致,所引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非原创资料,必须清晰标注原始出处,包括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来源网站或媒体等,确保使用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版权方要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因信息引用不当导致的侵权纠纷或法律后果,将由责任部门自行承担。
     重视网站信息发布,需保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连续性、准确性,客观地反映部门动态;重大活动、通知必须在3天内审核并发布在部门网站。
     党委宣传统战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每学期不定期对全院部门网站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作为部门网站建设情况考核的依据。
     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局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建设主要考核新媒体平台运营数量和运营效果两方面。运营效果按照推送量、阅读量和转发量进行考核。
     上述宣传平台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事情严重性减5-15分。
     第八条 新闻宣传报道
     新闻宣传报道主要包括在学院宣传平台采用的新闻稿件和在厅级及以上宣传平台发布的新闻稿件。
     学院宣传平台采用的新闻稿件具体包括:被学院官网首页“学院新闻”栏目和学院官微采用的原创性稿件,每采纳1篇加1分,被学院官网首页“部门动态”栏目采用的原创性稿件,每采纳1篇加0.5分。该项35分封顶。
     在厅级及以上宣传平台发布的新闻稿件具体包括: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栏目、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客户端、湖南日报头版头条、湖南卫视《新闻联播》栏目播出的正面新闻,每篇(条)加5分;湖南日报的要闻版以及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光明网等网络主站首页(截图为证)刊播的正面新闻,每篇加3分;在其他厅级及以上媒体刊播的正面新闻,每篇加2分。该项20分封顶。
     部门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栏目、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学习强国主平台刊播的正面稿件,在其他新闻宣传工作考核项目没有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况下,该部门全年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分计满分。
     宣传统战部对新闻宣传稿件报送采用情况实行月统计、学期通报。
     第九条 舆情应对处置
     部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充分掌握本部门舆情动态,配合宣传统战部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全年未出现负面舆情事件,舆情应对计满分。
     部门若出现负面舆情事件,每出现1次减2分,该项分数减完为止。因对重大热点舆情处置不及时或措施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出现误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紧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该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考核为不合格,部门年度不能评优。
第三章  重大新闻宣传和常规新闻宣传
     第十条 学院重大新闻宣传报道。主要包括:
     1.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部委、省、市等各级领导,主管及相关部门领导来学院调研、检查工作,参加学院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以及有关重要批示讲话等的宣传报道。
     2.学院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等的宣传报道。
     3.学院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服务社会和文化活动等方面的重大举措、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以及学院、师生取得的重要成就的宣传报道。
     4.学院开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术交流活动的宣传报道。
     5.由学院及各部门举办,学院领导出席并讲话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的宣传报道。
     6.师生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7.部门和个人获得的厅级以上的荣誉和奖励信息。
     8.学院其它具有重大新闻价值的活动的宣传报道。
     稿件字数一般在600字左右,图片2幅左右,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稿件字数一般在800字左右,图片3幅左右。
     第十一条 学院常规性特色新闻和各部门重要新闻宣传报道。主要包括:
     1.各部门围绕党建、教学、科研、学术交流与合作、管理、服务等开展的工作、活动的宣传报道。
     2.各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开展的主要工作的宣传报道。
     3.各部门组织开展的特色文体、党团活动的宣传报道。
     4.各部门其他具有新闻价值的活动的宣传报道。
     学院各部门的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活动一般在部门网站报道。稿件字数一般在300字左右,图片2幅左右。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新闻宣传考核领导小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不再另行发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新闻宣传考核制度和审定考核结果。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宣传统战部),负责日常考核管理。
     第十三条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原则,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分数按比例计入部门年底考核。
第五章  其他要求
     第十四条 新闻宣传报道必须坚持真实与时效性原则,严格实施“三校三审”制度,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各部门负责人是新闻宣传思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提供的新闻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导向性、合法性负责,对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进行全面督促和把关。
     第十五条 各部门负责举办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原则上由业务部门通讯员撰写新闻稿件,经过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审定后,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OA流程“学院网站信息上网发布审批表”,选择发布为“学院新闻”或“部门动态”,报送至宣传统战部,由宣传统战部审核后发布在学院官网等平台。对外宣传的稿件,由宣传统战部统一审核,归口管理。
     第十六条 新闻稿件按照统一格式及要求,除新闻标题及正文外,要认真填写好文章来源(供稿单位)、作者(文/XXX 图/XXX)、新闻审批人等信息。含图片的稿件,每张图片下要分别作简要图片说明。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原《澳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湘商职院党字〔2022〕38号)同时废止。学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与国家及项目主管部门制度、规定不符的,以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附件:1.澳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新闻宣传工作量化考核表
                2.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备案登记表
                3.新闻宣传工作通讯员备案登记表
附件1
澳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新闻宣传工作量化考核表
考核事项及分值 主要内容及考核要点 考核说明
一、组织保障及日常管理(5分) 1.工作机制及日常管理
(5分)
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明确主管领导为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明确有一定文字功底的教职工为专职通讯员,计2分;积极落实学院交办的新闻宣传工作任务,及时按要求报送宣传稿件,提供新闻线索,对专职通讯员适当计算工作量或给予其它激励的,计3分。 1.各部门需报送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及通讯员名单至宣传统战部。人员如有变动应当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宣传统战部。
2.新闻稿件报送前,应当经过责任人审核,责任人对稿件中涉及的数据、领导职务等重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重大信息要提交所在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核。
二、部门网站(含新媒体平台)建设
(25分)
2.组织保障
(5分)
重视部门网站的建设、维护与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建设,计2分;对网站建设责任人在年度考评时适当倾斜等激励的,计3分。  
 
 
 
 
部门网站、新媒体等宣传平台信息出现重大失误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事情严重性减5-15分。
 
 
 
 
 
部门网站、新媒体等宣传平台信息出现重大失误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事情严重性减5-15分。
3.信息安全(5分) 高度重视信息安全,所有上传的文字、视频等信息,均需部门领导严格审核;部门网站所使用的部门名称、学院图标(LOGO)、院名题字等其他标志性文字或图片必须符合学院规定;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健康、无科学性错误,涉及数据要与学院保持一致,计5分。
4.信息发布
(5分)
保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连续性、准确性,客观地反映门动态;重大活动、通知必须在3天内审核并发布在部门网站。
 
5.新媒体平台建设
(10分)
每运营1个新媒体平台计1分,最多不超过2分;新媒体平台运营效果按照推送量、阅读量和转发量进行考核,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年度累计推文数量不少于40篇(条),完成指定推送量计4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减分;单篇原创微信或微博推文阅读量超过600次,计1分,累计不超过4分。
三、新闻宣传报道
(55分)
6.学院宣传平台新闻宣传稿件采用情况
(35分)
被学院官网首页“学院新闻”栏目和学院官微采用的原创性稿件,每采纳1篇加1分。
被学院官网首页“部门动态”栏目采用的原创性稿件,每采纳1篇加0.5分。
1.同一事件多个部门共同参与且联合投稿,则平均计算分值。
2.同一类型稿件,在内容相似、稿件质量相当的前提下,优先采纳先投报的稿件。
7.在厅级及以上宣传平台发布的新闻宣传稿件
(20分)
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栏目、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学习强国主平台刊播的正面稿件,在其他新闻宣传工作考核项目没有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况下,则该部门全年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分计满分。 1.只点名未具体报道的新闻稿件不纳入统计。
2.只提供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的基本素材,稿件由宣传统战部撰写在厅级及以上媒体发表的,该项分值在标准上x0.5。
3.同一篇新闻稿件按最高等级不重复计分,但可以同时计入学院宣传平台稿件分和外部宣传稿件分。
4.同一新闻素材以不同角度报道可重复计分。
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栏目、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客户端、湖南日报头版头条、湖南卫视《新闻联播》栏目播出的正面新闻稿件,每篇(条)加5分。
湖南日报的要闻版以及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光明网等网络主站首页(截图为证)刊播的正面新闻稿件,每篇加3分。
在其他厅级及以上媒体刊播的正面新闻稿件,每篇加2分。
四、舆情应对处置(15分) 8.舆情监测及处置 密切掌握本部门舆情动态,配合宣传统战部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全年未出现负面舆情事件,舆情应对处置计满分。
部门若出现负面舆情事件,每出现1次减2分,该项分数减完为止。因对重大热点舆情处置不及时或措施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出现误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紧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该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考核为不合格,部门年度不能评优。
 
 
附件2
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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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新闻宣传工作通讯员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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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港六宝典资料大全党政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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